主 旨 : 為增進夫妻身心健康,培養夫妻情感及默契,共享夫妻羽球運動樂趣,及家庭和樂,同時,也嚮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,推展全民運動,提昇國民生活品質,促進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為目的.
一.指導單位 : 內政部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全民羽球發展協會
二.主辦單位 : 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、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三.承辦單位 :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天梭體育事業部
四.協辦單位 : 台北市體育會羽球協會、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協會
五.比賽日期 : 中華民國97年11月23日(星期日)
六.比賽地點 : 林口勝光羽球館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二路18巷2-2號 電話 : (03) 328-9111
七.參賽資格 : A. 凡戶口登記為合法夫妻, 及家屬對羽球愛好者,均可報名參加.
B. 甲組 : * 第一至第十二屆 "牽手盃"乙組得冠,亞軍者.
* 第一至第十二屆 "牽手盃"報名甲組者.
C. 乙組 : 不含上開甲組條件, 均可報名為乙組.
八.比賽組別 : A.夫婦組:以先生年齡為準 (計算方式 97年 - 57年出生= 40 歲)
29歲以下 (民國68年以後)
30歲 - 34歲 (民國63年 - 67年) 甲組 ,乙組
35歲 - 39歲 (民國58年 - 62年) 甲組 ,乙組
40歲 - 44歲 (民國53年 - 57年) 甲組 ,乙組
45歲 - 49歲 (民國48年 - 52年) 甲組 ,乙組
50歲 - 54歲 (民國43年 - 47年) 甲組 ,乙組
55歲 - 59歲 (民國38年 - 42年) 甲組 ,乙組
60歲 - 64歲 (民國33年 - 37年) 甲組 ,乙組
65歲 - 69歲 (民國28年 - 32年) 甲組 ,乙組
70歲以上 (民國27年以前 )
B.家庭組:以父、母年齡為準 (計算方式 : 97年 - 57年出生= 40歲)
1.父子女(含女婿、媳婦)
30歲 - 39歲 (民國58年 - 67年) 甲組 ,乙組
40歲 - 49歲 (民國48年 - 57年) 甲組 ,乙組
50歲 - 59歲 (民國38年 - 47年) 甲組 ,乙組
60歲 - 64歲 (民國28年 - 37年) 甲組 ,乙組
70歲以上 (民國27年以前 )
2.母子女(含女婿、媳婦)
30歲 - 39歲 (民國58年 - 67年) 甲組 ,乙組
40歲 - 49歲 (民國48年 - 57年) 甲組 ,乙組
50歲 - 59歲 (民國38年 - 47年) 甲組 ,乙組
60歲 - 64歲 (民國28年 - 37年) 甲組 ,乙組
70歲以上 (民國27年以前 )
九.報 名: A.報名地點 :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 : 臺北市郵政47-237號信箱
電話:(02) 2553-7851;0919-218067
林瞳霓小姐
B.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(星期五) 止.(郵戳為準)
C. 報名費用:1.每對600元整. 參加獎:附贈世界品牌AIRSHUTTLE 羽球運動產品
2.大會在賽前, 工作人員都要統計參賽正確人數,以便計算紀念品,中餐(便當),獎盃, 獎品, 等,
所以希望在報名之同時,一併附上報名費以利工作人員編列正確賽程表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.
D. 報名方式 : 郵寄掛號(報名表及報名費)
報名費亦可用ATM轉帳
銀行代號:004 帳號:046004-706599
E. 報名手續 : 1.按大會寄發之報名表詳填組別, 聯絡地址,電子信箱,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,
以便大會寄送賽程表, 若比賽前三天未收到賽程表 請來電查詢
電話:(02) 2553-7851;0919-218067 林瞳霓小姐
2.家庭組每人限報一項.
3.謝絕電話報名.
4.謝絕 a.現役國手
b.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曾認定之甲組球員
c.45歲前退役國手報名.
十.比賽用球 : 世界羽球總會審定合格國際比賽球 天梭羽球 ( AIRSHUTTLE)
十一.抽籤日期 : 中華民國97年11月05日(星期三) 下午二時於台北市民權西路144巷5弄5號2樓之3 舉行,
歡迎親自或派代表蒞臨指導,逾時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
十二.競賽辦法 : A. 比賽規則,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新制比賽規則.
B. 各組比賽均以一局定勝負, 每局以31分計算, "平"不加分.
循環賽計算方式 :勝隊得2分, 敗隊得1分, 棄權得 0 分.
二隊積分相等時, 勝者為勝. 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,
則以各相關隊之總積分多者為勝, 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.
C. 各組比賽視參加隊數多寡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.
D. 夫婦組:各組報名組數不足三組時,得由大會併入同歲組比賽.
如: 30-34歲不足三組,則以10歲為單位,如: 30-39歲,以此類推
家庭組:各組報名組數不足三組時,得由大會安排不得異議
E. 請參加比賽者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,或可證明夫妻身份、父子女及母子女之證件以備查驗.
F. 查驗身份須於賽前提出, 如經上場比賽概不受理. 如有冒名頂替時, 取消其比賽資格.
若提不出證明身份者,以棄權論. 如有抗議事項, 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,正式提出抗議書,
送本會審查,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,不得再行抗議.
G. 參加比賽時間超過五分鐘不出場以棄權論.以比賽場地 掛鐘為準)
H. 如遇特殊事故, 必須改期或補賽時, 由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 參賽者不得異議
I. 其它未規定事項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.
十三.獎 盃 :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天梭體育事業部 提供
十四.獎 品 :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天梭體育事業部 提供
十五.午 餐 :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主辦人 : 林省吾 夫婦 提供
十六.摸 彩 : 高頂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主辦人 : 林省吾 夫婦 提供
請各對參賽者完成比賽後,離開球場前,持大會分發摸彩券親自到大會摸彩處摸彩, 人人有獎, 祝您好運
獻給 "牽手盃" 參賽夫婦 :雙雙 對對 恩恩 愛愛
和和 氣氣 快快 樂樂